试点试验要这么干
健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机制。
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完善政策引导机制,遵循市场规律和尊重村集体主体地位,逐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
利用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健全村级集体经济法人治理机制、经营运行机制、监督管理机制和权益分配机制,逐步提高村级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
积极培育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组织,逐步提高农民生产经营规模化和农村经济发展组织化。
充分利用农村土地制度、集体产权制度等方面的改革成果,完善产权交易制度,推进农村土地适度规模化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把握好土地经营权流转、集中和规模经营的度,宜大则大,宜小则小,切实尊重农民意愿和维护小农户权益。
构建农民持续增收机制。
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养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新农民,提升农民生产经营、增收致富和自我发展能力。
完善农业支持保护政策,培育壮大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积极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稳步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
盘活农村资产资源,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依法自愿开展公平交易,健全农村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机制,不断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
建立农村生态文明发展机制。
健全完善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机制,加强保护和提升耕地质量,推行高效生态循环的种养模式和生态循环农业,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集中治理农业环境突出问题。
推进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与保护的长效机制,开展农村污水乱排、垃圾乱扔、秸秆乱烧“三乱”治理。
培养村民环境保护意识,探索建立政府支持、社会化服务与受益缴费相匹配的制度,增强农村环境自我治理和长效运行管护能力,推进村容村貌持续改善。
加快建设美丽乡村,依托乡村资源环境条件,遵循乡村发展规律,体现乡村特色风情,传承乡村文明,发展新业态,激发新动能,进一步提升美丽乡村活力魅力,为农民建设美丽幸福家园。
在这六个省份选试点
今年选择山东、安徽、湖南、广东、云南、陕西6个省份,每个省份选择2个县(市、区),每个县选择一定数量乡村开展试点。
同时,鼓励试点省份结合实际,参照本通知精神,安排省内其他1-2个县(市、区)开展省级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
如试点成效较好,符合政策要求,今后可考虑纳入国家级试点范围。各试点省份可综合考虑农村改革基础工作、组织领导情况、代表性典型性等因素择优选择试点名单。
财政咋支持?
中央财政对于开展试点试验省份给予适当补助,纳入试点试验的乡村具体补助额可由各试点省份统筹考虑省级财政支持情况适当调整。
加强对试点试验地方考核结果的运用,推进改革试点成效显著的省份,中央财政将继续给予奖补支持,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相关扶持政策和支持资金要聚焦试点试验,确保用于试点试验工作。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考虑试点范围、试点内容、工作推进程度等因素,采取资金整合、以奖代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统筹整合相关资金予以支持。
遵循农村和市场规律
要适应农村发展阶段性需要,遵循农村发展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不能超越地方现有发展条件和违背农民意愿。
保护耕地、青山绿水为其前提,带动增收。
要坚持以农为本,以保护耕地为前提,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要保持农村田园风光,保护好青山绿水,实现生态可持续;要确保农民参与和受益,带动农民持续稳定增收,让农民充分分享发展成果和更有获得感。开展首批试点的县(市、区)要高标准、高起点、有规模, 省财政厅(局)要加强对试点片区的指导、服务和监督工作。
县级财政部门要统筹使用好涉农财政支持政策。争取未来两三年要有大发展大变化, 让各方从中借鉴学习成功经验和做法,让人们从中感到农业是充满希望的现代产业、农民是令人羡慕的体面职业、农村是宜居宜业的美好家园。
这些情况一律不得列入试点
慎重选择试点地区。
要支持有基础、有优势、有特色、有规模、有潜力的乡镇(村)、特色片区进行试点,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体”的原则,选择农民合作组织健全、龙头企业带动力强和农村特色优势产业基础较好、生产组织化程度较高、区位和生态等资源环境条件优越、核心区集中连片、已自筹资金投入较大且有持续投入能力、发展潜力较大的片区,开展乡村田园综合体试点工作。
对于存在未突出以农为本,项目布局和业态发展上与农业未能有机融合,以非农业产业为主导产业;不符合产业发展政策;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差;违反国家土地管理使用相关法律法规,违规进行房地产开发和私人庄园会所建设;乡、村举债搞建设;大拆大建、盲目铺摊子等情况的一律不得列入试点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