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到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67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652平方公里以内……昨天,国务院在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 〔2016〕119号),原则同意《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全文九条中单列一条提到“做好南京江北新区规划建设”,要求江北新区与上海浦东新区、浙江舟山群岛新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等联动发展,逐步建设成为自主创新先导区、新型城镇化示范区、长三角地区现代产业集聚区、长江经济带对外开放合作重要平台。
城市定位:
东部地区
重要的中心城市
细心的读者记得:6月初,国家发改委发布《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南京成为长三角唯一特大城市,在长三角地区仅次于超大城市上海。
昨天,国务院对《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批复为:东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对此,规划业内人士表示,与“特大城市”相比,地位上并无明显升降变化;前者是就整个长三角城市群而言,此次针对的是南京市本身,直接明确南京是“东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
批复同时指出,在《总体规划》确定的6582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南京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深化与上海、杭州等长三角中心城市的协调发展,统筹推进南京与周边城市重大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共建共享。
城市规模:
中心城区常住人口
控制在670万人以内
国务院批复明确,到2020年,南京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67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652平方公里以内。要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要根据南京市资源、环境的实际条件以及《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空间布局,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加强边界管控,促进城市紧凑布局。增强城市内部布局的合理性,提升城市的通透性和微循环能力。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江北新区:
做好规划建设
昨天的批复中,全文9条中单列1条谈江北新区,规划部门专家认为,南京没有其他任何一个新城或板块享受到这个待遇。江北新区作为江苏唯一的国家级新区,南京城市建设“1号工程”的地位彰显无遗。
批复明确,江北新区发展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南京江北新区的批复》(国函〔2015〕103号)要求,坚持规划先行、改革先行、法治先行和生态先行,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和“一带一路”建设,更加注重自主创新,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完善现代化基础设施,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扩大对外开放合作,与上海浦东新区、浙江舟山群岛新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等联动发展,逐步建设成为自主创新先导区、新型城镇化示范区、长三角地区现代产业集聚区、长江经济带对外开放合作重要平台,努力走出一条创新驱动、开放合作、绿色发展的现代化建设道路。
基础设施体系:
完善公铁水等
交通基础设施
此次批复第五条中明确,要按照绿色循环低碳的理念规划建设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公路、水运、铁路、机场等交通基础设施,疏解区域过境交通,加强城市内外交通衔接。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方便不同交通方式的换乘。做好停车场规划布局,推动城市停车场建设。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统筹规划建设城市供水水源和给排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积极有序地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划定基础设施黄线保护范围,加强对各类设施用地的规划控制和预留。
资源和环境:
建设资源节约型和
环境友好型城市
批复第六条延续第五条的“画风”,进一步明确要按照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形成合理的城市空间结构,促进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发展。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支持发展绿色建筑。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限期达到《总体规划》提出的各类环境保护目标。划定城市蓝线保护范围,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控制地下水开发利用,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建设节水型城市。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模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强绿化工作,划定城市绿地系统的绿线保护范围,依托水系形成生态隔离廊道。要加强对钟山等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以及湿地、水源地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制定并严格实施有关保护措施。
批复第七条中提出,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将城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目标纳入近期建设规划,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给规模、区位布局和相关资金投入。加快棚户区、城中村、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城市的实际需要与可能,稳步推进城市有机更新。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提高城市发展的宜居性,努力把城市建设成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
历史文化:
重点保护好
城南、明故宫等
批复第八条中提出,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重点保护好城南、明故宫、鼓楼—清凉山历史城区,颐和路、梅园新村等历史文化街区,以及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做好城市整体设计,彰显文化古都、滨江城市、人文绿都有机融合的风貌特色。
“无论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还是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归根到底,都是要打造一个交通便利、绿色节能、优良人居、具有历史文化的美丽城市。”南京房地产建设促进会张辉秘书长表示,批复预示着,今后南京的城市建设会更美、更宜居、更有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