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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资金支持众创空间成长 认定条件需看清
发布时间:2016-03-21 浏览量:413

  石家庄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政中明确提出,要构建一批各具特色的众创空间。其中,主城四区和高新区各建设3家以上,鹿泉区、栾城区、藁城区和正定县各建设2家以上,其他县(市)、区各建设1家规范化、标准化众创空间,实现众创空间等创业创新载体全域覆盖。与此同时,每年设立3000万元补贴资金,对经评审认定为市级以上的众创空间,每年给予30万元至50万元的补贴;对入驻市级以上众创空间的个人或单位,经评审认定在入驻的第一年给予50%的租房费用补贴,最 高不超过2万元。

  那么,众创空间有哪些认定条件?补贴资金又是如何发放和管理的?市科技局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详尽解读。

  申请众创空间有六个条件

  该负责人表示,对于众创空间的认定,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运营主体应为在本市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社会组织,以及依托上述组织成立的相对独立的机构;

  拥有至少3名具有创业投资或创业服务等相关业务经验的专职管理人员;企业管理运作规范,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具备完善的基本服务设施,能够为创新创业者提供使用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的开放式办公场所或集中孵化场地,可为创客企业(项目)提供低成本的办公空间和宽带网络等服务;

  运营主体成立并实际运营3个月以上,在孵创新创业企业(团队)不少于10个;

  具有创业导师等相关创业资源,与投资基金或相关投资机构建有合作关系;

  创新创业服务主题明确,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完善,建有创客企业(项目)管理制度,服务对象评估筛选、毕业与退出机制等。

  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取消资格

  据介绍,有申请众创空间意向的创业者、运营机构,可在市科技局发布众创空间认定征集通知后提出申请,经过县(市)区科技局推荐,如果顺利通过市科技局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的评审、现场考察、网上公示、局长办公会审定等程序,即可收到我市众创空间认定文件。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市级众创空间,除了需要提交申请表、建设运营情况报告(包括建设的必要性、具备的基础条件、建设和运营目标、运营机制、可提供的服务、保障措施、成功案例等)之外,还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以及其他应提交的材料。其中,相关证明文件包括运营机构注册证照或证明文件、众创空间场地情况及证明材料、管理机构及人员情况、在孵与毕业企业或团队情况、管理制度等。

  石家庄市将对认定众创空间开展年度绩效考核,对当年考核不合格的众创空间予以通报并限期整改,暂停享受次年扶持政策;对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市级众创空间资格。

  最 高补贴不超50万元

  记者了解到,对认定的市级以上众创空间,依据其用于场地租赁或维修改造、服务平台建设、仪器设备及软件购置、宽带接入、创业培训等费用开支情况,每年给予适度补贴,最 高补贴金额不超过50万元。

  对入驻市级以上众创空间的团队或企业,经自愿申请,市科技局或委托第三方机构确认,在入驻的第一年给予50%的租房费用补贴,最 高不超过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