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
中新合作的苏州工业园区迄今已经走过21年发展历程,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园区主动融入求变求新,积极发挥在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的引领作用,构建创新驱动发展新模式,不断提升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
13日,从中国政府网获悉,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苏州工业园区开展开放创新综合试验总体方案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同意在苏州工业园区开展开放创新综合试验,原则同意《苏州工业园区开展开放创新综合试验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批复》强调,苏州工业园区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主动对接自由贸易试验区并积极复制成功经验,探索建立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动产业结构迈向中高端水平,提升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更好地培育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与竞争新优势,加快建设开放引领、创新驱动、制度先进、经济繁荣、环境优美、人民幸福的国际先进现代化高科技产业新城区,成为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排头兵,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提供经验。
批复同意的《方案》中表示,苏州工业园区将以打造中国开发区升级版、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产业园区、提升国际化开放合作水平为发展目标;以构建更高水平的开放合作示范平台、产业优化升级示范平台、国际化创新驱动示范平台、行政体制改革示范平台、城市综合治理示范平台五大平台为发展主要任务。《批复》还明确提出,园区应站在国家新一轮改革开放前沿,积极探索开放与创新融合、创新与产业融合、产业与城市融合的发展道路,更好地引领全国开发区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应坚持”科技第一生产力、人才第一资源“理念,构建面向未来的创新发展模式,完善国际化、开放型创新体系,加快集聚高端创新要素、服务要素和人才要素,更好地参与国际创新竞争,更好地引领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应按照“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要求,依托中新合作优势,拓展市际合作、省际合作、国际合作等多种方式,积极辐射推广园区经验,更好地践行国家重大发展战略。
此外,《批复》还特别指出,江苏省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方案》实施的组织领导,制定配套措施,落实工作责任,支持苏州工业园区开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改革,确保开放创新综合试验取得积极成效。同时,商务部要加强对《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了解和督促检查,适时组织开展《方案》实施情况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