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作为“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专项债在积极财政政策中的枢纽作用持续凸显。随着新增额度预计突破5万亿元,投融资模式从“资金输血”向“机制造血”深度转型,在资金撬动、合作机制、参与主体、领域适配四大维度形成突破性创新,为“两新”“两重”项目提供精准支撑。

一、资本金撬动模式升级:从“比例放宽”到“效能倍增”
专项债用作项目资本金的政策红利持续释放,成为撬动市场化融资的核心杠杆。2024年国办发52号文将资本金比例上限从25%提至30%,2026年这一政策进一步下沉落地,预计全年用作资本金规模将突破4000亿元,覆盖交通、能源等22个领域。创新逻辑在于构建“专项债资本金+银行贷款+社会资本”的多层级融资体系:国企通过主动设计可配套融资的项目“造额度”,民企则以配套服务商身份获取稳定订单。例如新能源基地项目中,30%的专项债资本金可撬动40%的银行中长期贷款与30%的设备供应商投资,资金放大效应较传统模式提升2倍以上。
二、PPP新机制重构:“肥瘦搭配”与全生命周期协同
在规范的PPP新机制框架下,专项债与市场化合作形成深度绑定。核心创新是“公益性项目+经营性项目”的“肥瘦搭配”策略:将污水处理厂、智慧交通感知系统等“瘦项目”与数据产业园、智慧停车场等“肥项目”打包实施,通过后者的稳定现金流覆盖整体债务本息。2026年这一模式进一步延伸出“央地合作+OEPC”一体化管理体系——中央层面统筹战略规划,地方政府负责政策落地,企业以“策划-设计-采购-施工”全链条模式参与,确保项目从规划到运营的协同性。如低空经济领域,政府通过专项债建设机场与空管系统(瘦项目),企业运营eVTOL物流与空中观光(肥项目),通过航线分成实现收益平衡。
三、参与主体扩容:上市公司与民间资本的“双向奔赴”
2026年专项债打破“国资主导”的传统格局,上市公司与民间资本成为重要参与力量。政策明确支持上市公司通过特许经营、收益权分享、股权合作等方式切入项目链条:北京已探索将专项债资金注入政府投资基金,间接支持上市公司“补链强链”项目;新能源领域上市公司可依托技术优势参与检测、中试等高附加值环节,获取长期收益分成。民间资本则通过“清单引导+补贴激励”获得政策红利,如宁夏设立10亿元民营经济发展基金,对新能源民间投资项目给予最高5%补贴,推动民间投资占比目标达62%。这种多元主体参与模式,使专项债项目从“政府主导”转向“市场主导、政府引导”。
四、领域适配创新:新基建与存量盘活的精准匹配
专项债投向从传统基建向“新基建+存量优化”双轮驱动转型,2026年新基建领域占比有望从2025年的1.1%提升至3%以上。在新基建领域,形成“政府投建+企业运营”的分工模式:数据中心项目中,政府以专项债建设机房、电力等重资产,企业租赁机柜提供算力服务,通过租金与电费价差获利;智慧城市项目中,政府采购“城市大脑”硬件,企业负责长期运维与数据增值服务。存量盘活领域则诞生“专项债+土地收储”新模式,四川遂宁通过1.8亿元专项债收储752.86亩闲置土地,既解决企业搬迁资金缺口,又通过土地出让收益覆盖债务,实现“环境治理+产业升级+债务平衡”三重效益。
立足2026年专项债创新趋势,中企规划院提出四点实施建议:一是构建“项目储备前置化”体系,参考北京、浙江等自审自发试点经验,提前1年打磨项目申报材料,重点强化收益模型市场化论证,避免文旅类项目客流预期虚高、新基建项目技术迭代贬值等风险;二是优化“肥瘦搭配”项目组合,优先选择新能源基地、算力中心等“肥项目”占比不低于40%的组合方案,配套20年以上收益权保障协议;三是建立“多元主体协同机制”,针对上市公司推出“专项债+供应链金融”配套工具,为民营资本设立项目申报“绿色通道”,明确技术服务、运营管理等非工程类参与路径;四是强化风险防控与效能监测,接入财政“穿透监测”系统实现资金流向可追溯,建立“技术迭代评估机制”,对新基建项目每3年开展资产价值重估,确保专项债资金在安全边界内实现效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