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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奖励100万元!哈尔滨市推进商贸业高质量发展出实招
发布时间:2023-03-03 浏览量:607

从哈尔滨市政府获悉,为持续释放内需潜力,促进推动全市商贸业高质量发展,日前,《哈尔滨市推进商贸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出台。《若干政策》从加快推进商贸业提质扩容、支持发展城市夜间经济、支持电子商务快速发展、支持开展宣传营销等四个方面给予支持,推动消费提质升级。

  鼓励发展首店经济 最高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为加快推进商贸业提质扩容,《若干政策》从鼓励发展首店经济、支持特色商业街区发展、支持商贸企业加快成长、鼓励商贸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入统、支持哈尔滨老字号企业、支持扩大汽车消费、支持家电更新消费7个方面开展鼓励支持。

  在鼓励发展首店经济上,企业(商业设施运营单位)引进设立知名品牌首家门店并签订2年以上入驻协议或利用自有门店新设立知名品牌首家门店,且纳入限额以上统计的,对其法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奖励。对引进或设立的国际知名品牌及旗下品牌首家门店,给予运营主体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支持特色商业街区发展。对新列入国家级或省级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的街区,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对被商务部新认定为国家级示范步行街或被省商务厅新认定为省级示范步行街的街区,再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

  支持哈尔滨老字号企业。宣传推广优秀传统文化,扩大哈尔滨老字号队伍,参照省、市认定“中华老字号”“龙江老字号”的奖励办法,对新评定为“哈尔滨老字号”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支持城市夜经济 商圈增设限时停车区

  根据《若干政策》,哈市将支持发展城市夜间经济。包括打造夜间经济集聚地、支持主要商圈店铺橱窗亮化、支持新增设24小时连锁便利店(含智能箱式连锁便利店)营业网点、打造城市夜公园、强化夜间停车和公交服务保障5项具体措施。

  鼓励中央大街、秋林和中华巴洛克商圈步行街主街的沿街店铺(含个体工商户)橱窗亮化时间每天延至24时。对延长亮化时间的店铺,其每日21时~24时亮化发生的电费及损耗,按照橱窗面积每平方米每小时0.1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打造城市夜公园。5月1日至10月31日,开放50座夜间城市公园,其在执行夏季开放时间的基础上,将开放时间由21时延时至22时30分,园内照明、广播、监控系统,公共卫生间管理及环境卫生保洁等同步延长。

  强化夜间停车和公交服务保障。在中央大街商圈的东七道街、东八道街、东九道街、大安街、霞曼街、东风街、红专街、红霞街、上游街、中医街部分路段,增设限时停车区;在秋林商圈的阿什河街、建设街、国民街部分路段,增设限时停车区;在中央大街红霞街、霞曼街、上游街口和东大直街建设街口、果戈里大街荣市街口,设置夜间限时临时乘降站。根据重点商圈、景区景点的闭店时间和客流需求,完善夜间公交线路运营保障。

  壮大社区电商市场主体 推动线上线下消费融合

  《若干政策》支持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包括引导电子商务集聚发展、支持哈市大型商贸企业数字化改造升级、鼓励举办电商直播活动、发展本地社区电商、电商助力乡村振兴发展5项具体措施。

  在引导电子商务集聚发展上,《若干政策》支持各类电商园区(基地)、直播基地、电商服务中心引进和孵化纳统企业,对年度成功引进和孵化5家(含)以上纳统企业的园区运营主体,每成功引进或孵化1家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年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如纳统企业年度销售达1000万元(含)以上,再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年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支持发展本地社区电商,壮大哈市社区电商市场主体,推动线上线下消费有机融合,进一步培育社区电商新业态新模式,提高社区电商服务功能,鼓励销售本地农产品、食品以及老字号产品等,对限额以上本地社区电商企业给予纳统销售额1%、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 

  此外,《若干政策》还将支持开展促销展销,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充分利用开放性公共空间,开设节假日步行街、周末大集、休闲文体专区等常态化消费场所,开展线下宣传推广和促销活动。


  来源:黑龙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