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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讯
国家发改委发布《服务经济创新发展大纲(2016—2025年)》(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16-11-11 浏览量:1437
  根据征求意见稿确定的发展目标,到2025年,服务经济市场化、社会化、国际化水平明显提高,实现服务业增加值“十年倍增”。基础设施体系更加完善,就业规模明显扩大,科技进步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同时,培育若干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服务经济中心城市,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跨国企业和知名品牌。
 
  其中针对产业发展的问题,《服务经济大纲》从创新引领增强服务经济发展、转型升级优化服务经济结构、促进融合构建产业协同发展体系、提升质量推动服务经济优质高效发展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划。
 
  三、创新引领增强服务经济发展动能
 
  营造激励服务创新的宽松环境,鼓励技术、业态、模式创新应用,以先进文化提升服务经济内涵,不断为服务经济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一)积极发展新技术新工艺
 
  适应服务经济创新发展需要,完善创新机制和模式,推动技术工艺创新和深度广泛应用。
 
  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引导建立研发机构、打造研发团队、加大研发投入。推动政产学研用合作和跨领域创新协作,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应用型研发机构市场化改革。鼓励龙头企业牵头建立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开展共性技术联合开发和推广应用。激发中小微服务企业创新创业活力,促进专精特新发展。鼓励发展服务提供商和用户互动开发、联合开发、开源创新等方式,构建多方参与的技术创新网络。促进人工智能、生命科学等领域新技术在服务领域转化应用。建立多层次、开放型技术交易市场和转化平台。
 
  加强技能工艺创新。适应服务专业化、精细化、个性化发展要求,支持服务企业研发应用新技能、新工艺,提升设计水平,优化服务流程,增加优质服务供给,增强服务核心竞争力。鼓励挖掘、保护、发展传统技艺,利用新技术开发现代工艺。大力弘扬新时期工匠精神,培养一批具有精湛技艺技能的高技能人才。
 
  (二)鼓励发展新业态新模式
 
  坚持包容创新、鼓励探索、积极培育的发展导向,促进各种形式的商业模式、产业形态创新和应用,形成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的生动局面。
 
  鼓励平台经济发展。适应平台经济快速发展需要,加快完善有利于平台型企业发展的金融、复合型人才供给、兼并重组等政策,明确平台运营规则和权责边界,提升整合资源、对接供需、协同创新功能。支持平台型企业带动和整合上下游产业。
 
  支持分享经济发展。建立健全适应分享经济发展的登记管理、新型就业形态、质量安全、税收征管、社会保障、信用体系、风险控制等政策法规,保障各方合法权益。引导企业依托现有生产能力、基础设施、能源资源等发展分享经济,提供基于互联网的个性化、柔性化服务。
 
  促进体验经济发展。鼓励企业挖掘生产、制造、流通各环节的体验价值,创新体验模式,发展线上线下等新型体验服务。支持相关领域新技术研发应用。加强体验场所设施的质量和安全监管。
 
  (三)大力推动服务经济信息化
 
  树立互联网、大数据思维,推动信息技术在服务领域深度应用,促进服务经济数字化智能化发展。
 
  积极推进服务经济数字化。鼓励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改造提升服务经济,推动要素配置方式创新和服务产品数字化、个性化、多样化。加强数据资源在服务领域的开发利用,推进政府信息、公共信息等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发展大数据交易市场。
 
  大力提升服务经济智能化水平。支持在教育、环境、海洋、交通、商业、健康医疗等领域开展人工智能应用示范,促进人工智能技术和设备在服务领域的广泛应用。支持物联网、人工智能核心技术研发,丰富移动智能终端、可穿戴设备等服务内容及形态。
 
  (四)丰富服务经济文化内涵
 
  发挥文化元素和价值理念对服务经济创新发展的特殊作用,增强服务经济文化软实力。
 
  鼓励企业提升服务产品文化价值。鼓励采用更多文化元素进行服务产品设计与创新。提升研发设计、商务咨询等服务的文化创意含量,将传统文化、民俗风情和区域特色注入旅游休闲、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健康养老等服务。鼓励用文化提升品牌价值,打造具有文化内涵的服务品牌。
 
  提升中国服务文化影响力。发挥中华文化博大精深、兼容并蓄优势,吸收借鉴国外优秀文化成果,发展具有独特文化魅力和吸引力的服务产品,提升中国服务国际竞争力。推动服务走出去与文化走出去有机结合,在服务国际化中展示中华文化风采。
 
  专栏2 服务经济创新引领行动
 
  (一)创新能力提升行动。实施高技术服务业、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创新发展工程,推动信息、生物、检验检测等重点领域基础和核心技术创新能力提升,大力促进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应用。
 
  (二)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行动。鼓励发展信息资讯、商品交易、物流运输等领域平台经济,交通出行、房屋住宿、专业技能、生活服务等领域分享经济,生产制造、休闲娱乐、旅游购物、医疗保健等领域体验经济,以及其他各类服务新形态。
 
  (三)“服务+互联网/物联网”行动。推进服务经济与互联网、物联网协同发展、融合发展,培育协同制造、个性化定制、工业云、农业信息化等服务,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教育、健康、养老、旅游、文化、物流等服务,积极依托物联网拓展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内容。
 
  (四)“服务+文化”行动。鼓励开发富有文化内涵的服务,打造富有诚信和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倡导做爱岗敬业、富有爱心和人文关怀的从业人员,建设富有文化价值的品牌。
 
  四、转型升级优化服务经济结构
 
  聚焦服务经济重点领域和发展短板,促进生产服务、流通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社会服务、居民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和高品质转变,推动服务经济整体水平提升。
 
  (一)推动生产服务加快发展
 
  以产业升级需求为导向,推动生产服务专业化、高端化发展,发展壮大高技术服务业,提升产业体系整体素质和竞争力。
 
  信息服务。加快培育基于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的信息服务。发展网络信息服务,大力发展云计算综合服务,完善大数据产业链,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设跨行业物联网运营和支撑平台。积极发展信息技术咨询、设计和运维服务。鼓励发展高端软件和信息安全产业。
 
  科创服务。构建覆盖科技创新全链条、产品生产全周期的科技创新和创业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研究开发、工业设计、技术转移转化、创业孵化、科技咨询等服务。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创业创新支撑平台,围绕创新链拓展服务链,促进科创服务集成化、规模化发展。大力发展知识产权服务,完善知识产权交易和中介服务体系。加快培育标准化服务业。
 
  金融服务。发展高效安全、绿色普惠、开放创新的现代金融服务业,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能。完善商业性、开发性、政策性和合作金融组成的服务体系,推进金融市场宽化、深化、国际化,促进股权、债券等市场健康发展。稳步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放宽金融机构准入限制,稳妥推进金融业综合经营。大力发展普惠金融,鼓励发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大力发展保险业。积极发展融资租赁。推动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探索区块链等创新型技术研究应用。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商务服务。积极发展工程设计、咨询评估、法律、会计审计、信用中介、检验检测认证等服务。支持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规范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健全职业水平评价制度。鼓励各类社会资本以独资、合资、参股联营等多种形式提供商务服务,加快培育有竞争力的服务机构。鼓励发展高端智库。
 
  人力资源服务。鼓励发展招聘、人力资源服务外包和管理咨询、高级人才寻访等业态,规范发展人力资源事务代理、人才测评和技能鉴定、人力资源培训、劳务派遣等服务。发展专业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节能环保。加快发展节能环保技术、咨询、评估、计量、检测和运营管理等服务。推广多种形式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鼓励开展“一站式”节能综合服务。支持发展生态修复、环境风险与损害评价等服务。推动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推广产业园区、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托管。加快发展碳资产管理、碳咨询、碳排放权交易等服务。
 
  (二)促进流通服务转型发展
 
  以提高效率、降低流通成本为目标,积极推动流通服务创新转型,优化城乡网络布局,提升流通服务水平,增强基础支撑能力。
 
  现代物流。大力发展社会化、专业化物流,提升物流信息化、标准化、网络化、智慧化水平,建设高效便捷、通达顺畅、绿色安全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鼓励发展单元化物流及精益物流,加快发展快递快运,提高供应链管理和物流服务效率。积极发展港航服务、冷链物流、城乡配送、国际物流。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支持物流衍生服务发展。加快推进重点物流节点城市、国际物流大通道和境外仓布局建设。推进交通与物流融合发展,推动物流与制造、商贸联动发展。全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 的比率明显降低。
 
  现代商贸。促进线上线下融合互动、平等竞争,构建差异化、特色化、便利化的现代商贸服务体系。开展零售业提质增效行动,推进传统商贸和实体商业转变经营模式,创新组织形式,增强体验式服务能力,支持连锁经营向多行业、多业态和农村延伸,推进“商会文旅体”联动发展。促进电子商务规范发展,积极发展农村电商。鼓励社区商业业态创新。支持商品交易市场转型升级。引导流通企业加强供应链创新与应用。
 
  (三)扩大社会服务有效供给
 
  充分发挥社会服务对提升人的生存质量和发展能力的重要作用,在政府保基本、兜底线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增加有效服务供给,更好满足多层次、多样化需求。社会服务增加值占GDP 比重大幅提高。
 
  教育培训。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各类教育,积极发展丰富多样的教育培训服务。支持民办教育扩大规模、提高质量,实现精细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鼓励发展继续教育、职业教育、老年教育、社区教育、校外教育,创新发展技能培训、兴趣培训。鼓励开发数字教育资源,发展开放式教育培训云服务。鼓励教育服务外包,引导社会力量提供实训实习等专业化服务。打造“留学中国”品牌,稳步扩大来华留学规模。扩大教育培训领域对外开放,支持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开展合作办学。
 
  健康服务。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准入制度,强化服务质量监管,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满足多元化需求的全民健康服务体系。有序推进公立医疗机构改革,大力发展社会办医,鼓励发展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鼓励发展医学检验等第三方医疗服务,推动检验检查结果互认。推动精准医疗等新兴服务发展。推进医疗服务下基层,推广面向居民家庭的全科医生签约服务。支持中医药养生保健、医疗康复、健康管理、心理咨询等服务发展。鼓励创新型新药研发。积极发展智慧医疗,鼓励医疗机构提升信息化水平,支持健康医疗大数据资源开发应用。鼓励发展第三方医疗服务评价。丰富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大力发展医疗责任险、医疗意外险等执业保险。
 
  体育服务。倡导全民健身,鼓励兴办多种形式的健身俱乐部和健身组织,加快健身休闲产业发展。繁荣发展足球、篮球、排球、冰雪等运动,推动体育竞赛表演业发展,鼓励发展国际品牌赛事。促进体育旅游、体育传媒、体育会展、体育经纪等发展。
 
  养老服务。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丰富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加快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建立以企业和机构为主体、社区为纽带的养老服务网络。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服务机构,重点支持兴办面向失能半失能、失智、高龄老年人的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鼓励规范化、专业化、连锁化经营。推动养老服务向精神慰藉、康复护理、紧急救援、安宁疗护等领域延伸。鼓励发展智慧养老。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发展商业长期护理保险等金融产品。
 
  文化服务。加快构建结构合理、门类齐全、富有创意、竞争力强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整合广电网络、出版发行资源,鼓励文化企业联合重组,打造大型文化服务集团。加快发展网络视听、移动多媒体、动漫游戏、网络音乐、创意设计等新兴产业,推动出版发行、影视制作、工艺美术、上网服务等转型升级,鼓励演出、娱乐、艺术品市场等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提升文化原创能力和研发能力,促进文化内容形式创新。推动三网融合和媒体融合。
 
  (四)提高居民服务质量水平
 
  顺应生活方式转变和消费升级趋势,引导居民服务规范发展,改善服务体验,全面提升服务品质和消费满意度。
 
  家政服务。加快建立供给充分、服务便捷、管理规范、惠及城乡的家政服务体系。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家政服务,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品牌化、连锁化发展,支持中小家政服务企业专业化、特色化发展。加强服务规范化和职业化建设,制定和推广雇主和家政服务人员行为规范,促进权益保护机制创新和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对家政服务人员培训的支持力度。
 
  旅游休闲。开展旅游休闲提质升级行动,推动旅游资源开发集约化、产品多样化、服务优质化。推广全域旅游,积极发展都市休闲旅游和乡村旅游,促进精品、特色旅游线路开发建设。大力发展红色旅游,优化提升生态旅游、文化旅游,加快发展工业旅游、健康医疗旅游、研学旅行。支持旅游衍生品开发。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障旅游安全,提高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和游客文明素养。深化国际旅游合作,推进旅游签证便利化。
 
  房地产服务。优化住房供需结构,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积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规范发展二手房市场。促进房地产评估、经纪、土地评估和登记代理机构专业化发展,规范中介服务市场秩序。鼓励有条件的房地产企业向综合服务商转型。积极推进社区适老化改造。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五、促进融合构建产业协同发展体系
 
  鼓励产业融合发展,打造一批以服务为主体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型龙头企业,强化服务业对现代农业和先进制造业的全产业链支撑作用,形成交叉渗透、交互作用、跨界融合的产业生态系统。
 
  (一)促进服务业与农业融合
 
  加快发展农村服务业,构建全程覆盖、区域集成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增强服务业对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支撑引领能力,以服务业与农业融合发展提高现代农业发展水平。
 
  培育多元化融合发展主体。引导有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向经营服务主体转型,壮大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主体。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工商资本、其他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投资发展农业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农业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发展面向大宗农产品及区域特色农业的专业化服务,促进供销社等服务主体向农业综合服务商转型。支持农商联盟发展,鼓励银行、保险、科研、邮政等机构与农村各类服务主体深度合作。
 
  加快发展“服务+农业”新业态。实施创意农业发展行动,鼓励发展生产、生活、生态有机结合的功能复合型农业。支持农业共营制、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农业创客空间、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融合模式创新。鼓励平台型企业与农产品优势特色产区合作,形成线上线下有机结合的农产品流通模式,畅通农产品进城和农资下乡渠道。鼓励利用信息技术,优化农业生产和经营决策、农技培训、农产品供需对接等服务。积极探索农产品个性化定制服务、会展农业等新业态。
 
  (二)推进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
 
  充分发挥制造业对服务经济发展的基础作用,有序推动服务与制造双向融合,促进有条件的制造企业由生产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服务企业向制造环节延伸。
 
  发展服务型制造。促进制造企业向创意孵化、研发设计、售后服务等产业链两端延伸,建立“产品+服务”盈利新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制造企业向设计咨询、设备制造及采购、施工安装、维护管理等一体化服务总集成总承包商转变。支持领军制造企业“裂变”专业优势,面向全行业提供市场调研、研发设计、工程总包和系统控制等服务。鼓励制造企业优化供应链管理,推动网络化协同制造,积极发展服务外包。
 
  推动服务向制造拓展。以产需互动为导向,推动以服务为主导的反向制造。鼓励服务企业开展批量定制服务,推动生产制造环节组织调整和柔性化改造。支持服务企业利用信息、营销渠道、创意等优势,向制造环节拓展业务范围,实现服务产品化发展。发展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网络精准营销和在线支持新型云制造服务,实现创新资源、生产能力和市场需求的智能匹配和高效协同。
 
  搭建服务制造融合平台。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打造电子商务集聚区,系统构建信息、营销、售后等个性化服务体系,柔性制造、智慧工厂等智能化生产体系,电子商务、金融、物流等社会化协同体系。依托制造业集聚区,聚焦共性生产服务需求,加快建设生产服务支撑平台。支持高质量的工业云计算和大数据中心建设。
 
  (三)鼓励服务业内部相互融合
 
  促进服务业内部细分行业融合,推动生产要素优化配置和服务系统集成,创新服务供给,拓展增值空间。
 
  支持服务业多业态融合发展。支持服务企业拓展经营领域,加快业态和模式创新,构建产业生态圈。顺应消费升级和产业升级趋势,促进“设计+”“物流+”“旅游+”“养老+”等跨界融合发展。
 
  培育服务业融合发展新载体。发挥平台型、枢纽型服务企业的引领作用,带动创新创业和小微企业发展,共建“平台+模块”产业集群。培育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推动优势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整合经营,发展一批具有综合服务功能的大型企业集团或产业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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