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地出台最新养老规划文件,你的家乡定了“小目标”了吗?
发布时间:2016-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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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关于加强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14〕17号)等文件要求,全国各地紧密结合实际,陆续出台了相关养老规划文件。小编吐血整理了2016年以来民政部发布的各省养老相关信息,看一看你的家乡给自己定了能够达到的小目标了吗?
根据民政部发布的地方信息,目前,北京市、上海市、湖南省、海南省、福建省等地在其民政“十三五”规划中,均将发展养老服务业列为重点任务;河北省和安徽省出台养老专项规划,比如《安徽省“十三五”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河北省出台《“大健康、新医疗”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努力构建环京津健康养老产业圈;重庆市、山东省、辽宁省、广西省、湖北省等各地出台养老服务实施意见,指导养老业规范发展。另外,江西省、四川省等地召开各项省级工作会议部署养老工作。
一、北京市
1、规划名称
《北京市“十三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2、规划养老目标
北京民政“十三五”规划列出了民政事业主要完成的七大任务。其中,“构建首都特色养老服务模式”居七大任务之首。第一,完善养老服务体系。重点包括建成市、区、街、社区四级网络,建设养老照料中心和社区服务驿站等内容;第二,实施幸福养老工程。重点包括提高老年人救助和福利保障,完善养老助餐服务体系等内容;第三,实现重点领域突破。重点包括深入推进医养结合,推进“互联网+养老”建设业务管理平台,壮大养老护理团队等内容。
二、上海市
1、规划名称
《上海民政事业改革与发展“十三五”规划》
2、规划养老目标
上海民政“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到2020年,养老机构床位总数达到16万张左右。具体包括:第一,继续加大养老设施建设。重点发展面向失能(失智)老年人的照料护理服务,推广“长者照护之家”。实现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街镇基本覆盖。全面建设老年宜居社区。发展“养老服务包”;第二,加强养老服务财力保障和政策扶持,建立补供方与补需方相结合的养老服务补贴机制;第三,加强养老服务行业人才培养。到2020年,全市养老护理员总数达到9.8万人;第四,加强养老服务行业监管,完善养老机构、老年人日间照护机构、长者照护之家等各类服务机构的管理和服务标准;等其他内容。
三、河北省
1、规划名称
《河北省“大健康、新医疗”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
2、规划养老目标
《规划》明确指出,提出按照“医、护、养、学、研”一体化新模式,河北省努力构建环京津健康养老产业圈,着力打造绿色生态医疗健康和老年养护基地。到2020年河北省规模以上“大健康、新医疗”产业产值将超过8000亿元,成为战略性支柱产业。打造以廊坊燕达国际健康城、保定涿州码头国际健康产业园等一批环首都大健康产业聚集区;推进环京津养老基地建设。发挥廊坊、保定市紧邻京津的区位优势,利用三河燕郊等地的养老资源打造养老产业。发挥张家口、承德市北部生态涵养区的优势,积极发展面向京津的养老产业基地。
四、安徽省
1、规划名称
《安徽省“十三五”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
2、规划养老目标
《规划》明确指出,到2020年,初步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基本养老公共服务体系。全省建成10个养老服务业发展园区(基地)、6个省级医养结合综合示范区,培育50家养老服务骨干企业(机构)、100个医养结合示范项目、300个社区医养结合示范中心。亮点举措包括:建养老综合体探索旅游养老。结合皖南国际旅游示范区、环巢湖国际旅游休闲区、大别山红色旅游胜地建设,积极探索候鸟式养老、旅游养老、文化养老等融合发展新模式,开发适老旅游和健康产品;照顾失能父母可享带薪休假;经济困难老人可享护理补贴;社区健康管理每年免费体检;公办养老机构实现管办分离等。
五、湖南省
1、规划名称
《湖南省“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2、规划养老目标
《规划》指出,到2020年,全省新建城乡基层养老服务设施15000个,新增养老床位10万张,每千名老年人口拥有养老床位数达35张以上,其中护理型床位比例不低于30%;新建和改扩建一批市县公办福利机构,新增床位1万张以上,建设养老信息服务平台150个以上,新建和改扩建乡镇敬老院700所,新增床位3.5万张以上,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相结合,创新投融资机制,探索发展长期护理保障制度,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增加养老服务产品供给。
六、海南省
1、规划名称
《海南省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2、规划养老目标
《规划》指出,要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着力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服务方式多元化、投资主体多样化、居家养老普及化、服务队伍专业化,具有海南特色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具体包括加强养老服务设施管理,加强养老护理员队伍培训,建立“医养融合”服务体系,完善养老服务优惠政策,推进智能养老产业发展等措施。
七、福建省
1、规划名称
《福建省“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专项规划》
2、规划养老目标
《规划》指出,到2020年,养老服务供给能力要大幅提升,基本实现结构优化、布局均衡、功能完善。全省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35张以上,护理型床位占养老机构总床位30%以上,养老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和60%以上建制村。第一,拓展提升基本养老服务;第二,提升养老服务社会化水平;第三,培育发展养老服务产业;第四,大力推进医养融合发展;第五,加强养老服务专业队伍建设。
八、重庆市
1、规划(文件)名称
《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
2、规划养老目标
该《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基本形成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有序共享、覆盖城乡、规模适宜、功能合理、综合连续的医养结合服务网络,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以上,所有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具体包括:第一,不断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第二,大力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第三,推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第四,着力推进社区和居家医养结合发展;第五,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
九、山东省
1、规划(文件)名称
《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的意见》
2、规划养老目标
该《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基本形成政府引导、行业协调、企业主导的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机制,标准化技术组织的作用明显增强;建成涵盖机构、居家和社区,结构合理、科学实用、协调配套的养老服务业标准体系;主导或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数量明显增加,完成一批框架性和急需养老服务地方标准的制定,养老服务团体标准实现突破;标准宣传贯彻实施和监督评估机制基本健全,创建和培育一批养老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标准化对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支撑、保障作用明显增强,推动我省养老服务标准化水平走在全国前列。
十、辽宁省
1、规划(文件)名称
《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
2、规划养老目标
该《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实现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共享,服务便捷,建立医养融合模式,各类养老服务机构(护理院)医疗服务功能更加完善,与医疗机构合作更加紧密,医疗护理水平逐步提高。具体包括:第一,积极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第二,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第三,努力提高综合医院为老年人服务的能力;第四,加快发展为老年人服务的专业医疗机构;第五,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健康养老中的作用。
十一、广西省
1、规划(文件)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养老设施公建民营实施办法(试行)》
2、规划养老内容
该《办法》明确了政府全额或部分投资兴建的福利院、老年公寓、老年养护楼、老年护理院、乡镇敬老院、五保村、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设施,可以通过合同协议的方式,将养老设施的运营权交由企业和社会组织运营。同时要求,应当优先选择具备养老服务管理经验、具有专业服务团队和医疗服务资源、资金雄厚的运营方,运营方还应当具备“具有医疗康复或养老服务行业资质”等五个方面的基本条件等。
十二、湖北省
1、规划(文件)名称
《湖北省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试行)》
2、规划养老内容
《规范》明确指出,民政部门应将养老机构食堂建设纳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推进食堂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化;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坚持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工作方针,建立科学、严格、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养老机构食堂必须取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养老机构食堂应根据老年人的身体健康状况和饮食特点,充分考虑老年人生理特点和慢性疾病对饮食的特殊要求,发挥膳食对老年人身体健康的促进作用,科学制定膳食计划,合理安排膳食,并根据老年人不同的身体健康状况分别给予膳食指导。
十三、江西省
1、规划(文件)名称
江西省民政厅座谈会,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
2、规划养老内容
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刘金接在会议上强调,要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第一,完善养老服务业发展顶层设计。着力创制一批投融资、设施规划、医养结合等方面的政策制度,破解一批制约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瓶颈性问题;第二,加快养老服务领域改革创新。着力在投融资模式、养老标准化建设、公办养老机构运营管理、农村养老服务、医养结合等领域打造一批具有江西特色的新品牌;第三,强化工作举措,全力争取养老服务发展新业绩。要科学规划布局,尽快编制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和医养结合两个具体规划。要加大对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支持力度等。
十四、四川省
1、规划(文件)名称
四川省民政厅
2、规划养老内容
四川省强化举措全力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第一,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上半年已安排省级补助资金9.53亿元用于推进养老服务体系重点任务建设,安排养老服务业补助资金1.9亿元用于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康复医疗器具配备、民族地区养老机构床位建设及促进医养结合发展等;第二,加大养老服务业金融支持力度。积极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第三,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力度。
十五、河南省
1、规划(文件)名称
河南省老龄委第十一次全体会议
2、规划养老内容
省政府副省长、省老龄委主任王铁出席会议并强调做好老龄工作要突出三项重点。第一,切实做好省级层面的制度设计。编制好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第二,切实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健康发展。制定出台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政策措施,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切实加强农村养老服务工作。积极推动养老服务综合改革,积极运用PPP模式,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切实加强养老服务的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不断完善12349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等;第三,切实做好老年人保障服务工作。不断提高老年人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广泛开展老年文化、教育、体育活动,建立健全老年人精神关爱、心理疏导、危机干预服务网络。
十六、广东省
1、规划(文件)名称
广东省署推进敬老院社会化改革
2、规划养老内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广东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粤府〔2015〕25号)精神,广东省积极署推进敬老院社会化改革。第一,广东省署推进敬老院社会化改革。分析敬老院现状及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部署敬老院社会化改革工作;第二,召开会议,部署敬老院社会化改革推进工作。全面推进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和敬老院社会化改革进程;第三,出台方案,大力推进敬老院社会化改革。确保至2018年底,全省供养机构实现公建民营比例达到30%以上,升级改造供养床位总数达到5万张,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60%以上,确保完成民政部制定的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考核指标。
十七、黑龙江省
1、规划(文件)名称
黑龙江省通过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助推养老服务业发展
2、规划养老内容
合作协议的签订将在今后一个时期内,进一步推动全省养老服务业与金融领域的深度融合,推进互联网技术在养老服务业中的广泛运用,为养老服务业发展增添新动能。第一,就开展养老项目发展贴息贷款业务,省民政厅与黑龙江省农村信用联社签订协议。进一步加大对养老服务业发展扶持力度,拓宽养老服务业融资渠道;第二,就启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养老健康板块,省民政厅与哈尔滨股权交易中心签订协议;第三,就建设全省养老产业云服务平台,省民政厅于黑龙江日报报业集团签订协议。加快互联网与养老产业的深度融合发展,提升养老服务业市场化、产业化水平,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