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日前发布《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十三五”时期中医药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及保障措施。规划提出,到2020年,实现人人基本享有中医药服务。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发展迈上新台阶,标准化、信息化、产业化、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健康服务可得性、可及性明显改善,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和学术水平大幅提升,人才培养体系基本建立,中医药产业成为国民经济重要支柱之一,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更加广泛,符合中医药发展规律的法律体系、标准体系、监督体系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中医药管理体制更加健全,为建设健康中国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贡献。
规划提出了九个方面的重点任务:
一是大力发展中医医疗服务。完善公立中医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共同发展,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突出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鼓励社会力量优先举办儿科、精神(心理)科、妇科、外科、骨伤、肛肠等非营利性中医专科医院。全面提升中医医疗服务质量,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促进中西医结合工作。围绕中医诊疗具有优势的重大疑难疾病及传染性疾病,以提高临床疗效为目标,开展中西医临床协作。促进民族医药发展,建立并完善民族医药从业人员执业准入及管理制度。拓展中医特色康复服务。推动医疗机构开展中医特色康复医疗、训练指导、知识普及、康复护理、辅具服务,在社区康复机构推广适宜中医康复技术。
二是加快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促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的规范化、专业化、规模化发展,形成中医养生保健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协同发展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网络。开展中医特色健康管理。以慢性病管理为重点,以治未病理念为核心,探索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险为一体的中医健康保障模式。鼓励保险公司开发中医药养生保健、治未病保险产品,通过中医健康风险评估、风险干预等方式,提供与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相结合的疾病预防、健康维护、慢性病管理等中医特色健康管理服务。
三是推进中医药继承创新。实施中医药传承工程,系统整理发掘中医药古籍精华,编纂《中华医藏》。全面系统继承当代名老中医专家学术思想和临床诊疗经验,总结中医优势病种临床基本诊疗规律。加强对传统制药、鉴定、炮制技术及老药工经验的继承应用。加强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与利用。推进理论与技术创新。开展经穴特异性及针灸治疗机理、中药药性理论、方剂配伍理论、中药复方药效物质基础和作用机理等研究,丰富发展中医药理论、辨证论治方法。加强对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防治、治未病的联合攻关和对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中医药防治研究,形成一批重大产品和技术成果。综合运用现代科技手段,研制适于家庭或个人的健康检测、监测产品以及自我保健、功能康复等器械产品。探索适合中药特点的新药开发模式,研发基于经典名方、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等的中药新药,推动重大新药创制。促进协同创新。建立以国家和省级中医药科研机构为核心,以高等院校、医疗机构和企业为主体,以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平台)为支撑,多学科、跨部门共同参与的协同创新体制机制。完善中医药科研评价体系。
四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健全中医药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三阶段有机衔接、师承教育贯穿始终的中医药人才终身教育体系。强化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推进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培养。促进中医药健康服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完善人才评价激励保障机制。
五是弘扬中医药文化。弘扬中医药文化精髓。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和知识普及。
六是推进中药保护和发展。加强中药资源保护和利用。建立中药种质资源保护体系。开展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建立覆盖全国中药材主要产区的资源监测网络。突破一批濒危稀缺中药材的繁育技术瓶颈。保护药用种质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促进中药制剂原料精细化利用和生产过程资源回收利用。开展中成药和中药饮片临床综合评价试点。促进中药材种植养殖业绿色发展。制定国家道地药材目录,加强道地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和规范化种植养殖基地建设。制定中药材种植养殖、采集、储藏技术标准,加强对中药材种植养殖的科学引导。促进中药工业转型升级。
七是拓展中医药服务新业态。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所有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均与养老机构开展不同形式的合作,开展老年病、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支持中医医疗机构将中医药服务延伸至社区和家庭,开展上门服务、健康查体、保健咨询等服务。鼓励中医师在养老机构提供中医诊疗、养生保健等服务。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推动旅游业与中医药健康服务业深度融合,初步构建起中医药健康旅游产业体系。
八是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健全中医药法律体系。推动《中医药法》颁布实施,制定相关配套法规和部门规章。推进中药品种保护条例修订工作。建立完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分类和执业管理、中医医疗机构分类和管理、中医药健康服务管理等方面的法规制度。建立完善中医药政策体系。完善中医药标准体系。实施中医药标准化工程,重点开展中医基础通用标准、技术操作规范和疗效评价标准的制定、推广与应用。系统开展中医治未病标准、药膳制作标准等研究制定。健全完善中药质量标准体系,加强中药临床使用指南及道地药材、中药材种子种苗等领域标准制修订。加快中医药信息化建设,推进“互联网+中医药”行动计划。加强中医药监督体系建设。逐步开展中医医疗服务、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中药材、药膳服务及产品、中医药文化和健康旅游、中医药服务贸易、中医药从业人员等认证。依托现有资源,建设高水平的检验检测服务平台和监督信息数据平台。
九是积极推动中医药海外发展。积极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制定并实施中医药“一带一路”发展规划。实施中医药国际专项,支持优秀中医药机构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成立中医药中心。打造高水平合作机制与平台。深化与世界卫生组织、国际标准化组织等国际组织的合作,积极参与国际规则、标准规范的研究与制定,构建中医药国际标准体系和认证体系。大力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支持有条件的中医药机构在境内外设立中医药服务贸易机构,鼓励有条件的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面向境外消费者提供高端中医医疗保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