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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关于做好2016年特色小镇推荐工作的通知(全文含附件)
发布时间:2016-08-04 浏览量:1501
  关于做好2016年特色小镇推荐工作的通知
 
  建村建函〔2016〕71号
 
  各省(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北京市农委、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开展特色小镇培育工作的通知》(建村〔2016〕147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为做好2016年特色小镇推荐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推荐数量
 
  根据各省(区、市)经济规模、建制镇数量、近年来小城镇建设工作及省级支持政策情况,确定2016年各省推荐数量(见附件1)。
 
  2、推荐材料
 
  推荐特色小镇应提供下列资料:
 
  (一)小城镇基本信息表(见附件2)。各项信息要客观真实。
 
  (二)小城镇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及PPT(编写提纲见附件3)。报告要紧紧围绕《通知》中5项培育要求编写。同时按编写提纲提供能直观、全面反映小城镇培育情况的PPT。有条件的地方可提供不超过15分钟的视频材料。
 
  (三)镇总体规划。符合特色小镇培育要求、能够有效指导小城镇建设的规划成果。
 
  (四)相关政策支持文件。被推荐镇列为省、市、县支持对象的证明资料及县级以上支持政策文件。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基本信息表还需提供纸质盖章文件。
 
  3、推荐程序
 
  各省(区、市)要认真组织相关县级人民政府做好推荐填报工作,组织专家评估把关并实地考核,填写专家意见和实地考核意见,将优秀的候选特色小镇报我司。候选特色小镇近5年应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环境污染、重大生态破坏、重大群体性社会事件、历史文化遗存破坏现象。我司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划司、财政部农业司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上报的候选特色小镇进行复核,并现场抽查,认定公布特色小镇名单。
 
  各省(区、市)村镇建设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推荐数量上报,并于2016年8月30日前将候选特色小镇材料及电子版上报我司,同时完成在我部网站(网址:http://czjs.mohurd.gov.cn)上的信息填报。
 
  联系人:林岚岚、陈玲、贾一石
 
  电话:010-58934431、58934432
 
  传真:010-58933123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编:100835
 
  邮箱:qgtsxz2016@126.com
 
  附件:
 
  1.各省(区、市)特色小镇推荐数量分配表
 
  2.小城镇基本信息表
 
  3.小城镇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编写提纲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
 
  2016年8月3日
  附件一:各省(区、市)特色小镇推荐数量分配表



  附件三:小城镇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编写提纲
 
  (字数不超过5000字)
 
  一、近3年小城镇建设工作情况
 
  要求:简述小城镇区位、交通、人口、经济水平、产业基础等社会经济发展基本情况。简述近3年小城镇建设情况,主要实施项目,特色化方面开展的工作情况。
 
  二、小城镇建设培育工作评估
 
  要求:按照建村[2016]147号文中培育要求,简述本镇在“产业发展、小镇环境、传统文化、设施服务、体制机制”5个方面的情况,逐项评估。
 
  (一)特色鲜明的产业形态
 
  从产业特色、带动作用、发展环境3方面阐述小城镇的产业发展特色。
 
  (二)和谐宜居的美丽环境
 
  从城镇风貌、镇区环境、美丽乡村3方面阐述小城镇的环境风貌特色。
 
  (三)彰显特色的传统文化
 
  从文化传承、文化传播2个方面阐述小城镇的文化特色。
 
  (四)便捷完善的设施服务
 
  从道路交通、公用设施、公共服务3方面阐述小城镇服务设施的便捷性。
 
  (五)充满活力的体制机制
 
  从理念模式、规划建设、社会管理、体制机制等方面阐述小城镇的体制机制活力。
 
  三、当前小城镇培育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四、发展目标及政策措施
 
  (一)到2020年总体发展目标及年度目标
 
  (二)近期工作安排
 
  从产业培育、环境整治、文化传承、基础设施建设、体制机制建设等方面阐述2017年、2018年工作安排。
 
  (三)县级支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