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培育和发展有中国特色的工业文化,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关于推进工业文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6〕44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产业函〔2018〕108号),我部在全国范围部署开展了第二批国家工业遗产认定工作。经工业遗产所有权人自愿申请,相关省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中央企业推荐,专家评审,现场核查,现将拟认定的第二批国家工业遗产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反馈意见,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公示时间:2018年10月31日--2018年11月7日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