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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讯
关于建立“现代全产业生态农业”发展模式的几个问题
发布时间:2018-08-15 浏览量:725
  提升农业竞争力是乡村振兴的根本。必须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生产体系。
 
  我国应确立全新的农业技术进步模式,以“现代全产业生态农业”概念,统领目前分散的绿色农业发展政策,形成完整的生态农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加速推动我国农业现代化。

 
  一、如何理解现代全产业生态农业?
 
  现代全产业生态农业,是指各类农产品生产均按照物质能量多层次良性循环为主,依靠现代科学技术进行无公害物质能量补充为辅,有机运转的农业生产体系。
 
  区别于狭义的或传统的生态农业,现代全产业生态农业允许无公害的制种技术、肥料技术、农药技术、添加剂技术、光温控制技术、区域间物质能量调配技术等,补充、优化农业生产的自然循环过程,并且尽可能低成本、低强度利用这些技术,最大限度地发挥物质能量自然循环的作用。
 
  现代全产业生态农业,首先要最大限度地利用农业生产中物质能量自然循环,以最大限度地满足人类的需求。这主要是指, 建立不同类别农业生产之间的物质能量循环系统,并将人类对该系统物质能量的汲取使用与排放也纳入,使人与自然在食品生产和消费关系中形成零废弃循环系统。
 
  现代全产业生态农业所接收的现代技术及物质能量的输入, 必须确保输入品无公害、输入品生产过程无公害、输入后果无公害。所谓无公害,是指输入的性质对人类健康无直接危害,也不会通过对环境的影响对人类健康产生间接危害。
 
  现代全产业生态农业还强调全农业产业体系之间的联系。鉴于地表水系、地下水系、气流运动、害虫运动等因素的影响,仅仅在局部地区和个别品种的生产上推广生态农业生产模式,其效果会大打折扣。
 
  二、发展现代全产业生态农业,有没有必要?
 
  农业生产的技术模式选择, 归根结底要为人类服务。我国人口基数如此大,如果没有现代农业技术及物质能量的输入,单靠自然生态循环模式下的农业生产, 并不能满足全社会对农产品的数量需求。假设一切现代农业技术都不使用,粗略估算,我国现有农地的产出只能供4 亿人口勉强度日。
 
  从调查看,实践中的有机农业生产模式,完全不能离开现代农业技术及其物质能量的输入。有机农业只是强调不使用化肥、农药和转基因技术,其他现代农业技术手段还是要利用。通常认为,化肥和农药是产生公害的现代农业投入品。其实,技术进步有可能将化肥和农药的公害降至零水平,使化肥和农药的投入与其他现代农业技术的投入没有本质差异。
 
  不直接使用化肥和农药的有机农业,可以是现代全产业生态农业的一个组成部分。有机农业产量低,成本高,产品口感好于一般无公害农产品。但是有机农业生产对土壤及地块位置有严苛的要求,其产出在全部农业的占比上不会很高。又因其产品价格高,有购买能力的民众也不会太多。目前美国的有机农业占比大约为5%,欧洲的占比约为10%。
 
  从国际竞争趋势看,因为气候变化,可种植农作物的土地面积在扩大,这些处女地在使用现代生态农业技术后,农产品更容易达到无公害水准。这种竞争压力要求我国发展现代全产业生态农业,逐步使自己的农产品质量向国际水准看齐。
 
  三、发展现代全产业生态农业,可能性有多大?
 
  现代全产业生态农业体系有可能逐步建立,是基于实践中有关因素的逐渐生成及强化而作出的判断。这些因素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农业经营组织规模增大
 
  农业经营组织规模的增大,可以大幅度降低现代全产业生态农业的成本。笔者近年从一些农业经营者那里了解到,大约1000 公顷的土地耕作面积,就可以建立种植、养殖、有机肥料加工、沼气生产的生态循环链条,形成相对完整的生态化农业循环单元。耕作面积3 公顷以上,一户有一个全职农民,农户就有建立生态循环系统的合作意愿。以1000 公顷规模单元的农场作为示范,鼓励3 公顷以上的中型农户通过合作实现农业生态化循环,应该是有可能的。那些耕种几亩地的小农户,家里事实上没有全职农民, 通过所谓社会化服务来产出农产品,搞循环农业的合作成本会很高,不具有现实意义。
 
  农业经营组织规模的扩大, 是一个看得见的前景,但目前的实际水平远不能够满足现代全产业生态农业发展的要求。
 
  (二)农业技术进步巨大
 
  现代农业技术曾经不注意公害问题,现在情形已经有了变化。我国在农业投入品生产、农业生产检测等方面,已经有了一定的公害控制能力。转基因制种技术可以大大增强农作物抗病能力, 减少农药使用量,实现无公害使用农药。测土配方技术可以大幅度降低化肥使用量。耐干旱农作物品系的培养,可以减少灌溉, 进而减少氮素流失。有机肥料生产技术,可以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并增加作物抗病能力。饲料配方技术可以减少动物含琉气体排放。农作物轮作技术广泛使用, 可以减少病毒对农作物的影响。交通运输条件改善和成本降低, 可以在更大空间调配资源,扩大生态循环地域范围,提高循环效能。
 
  (三)土地资源的人口承载条件有望改善
 
  我国人口增长速度明显放缓, 人口总量有望在2040 年左右达到极值。估计人口总量最大规模不会超过15 亿。另一方面,根据国家政策,我国耕地面积还有望增加。我国谷物和豆类的单位面积产出为农业发达国家的70% 左右, 产量提高的空间还很大。这些因素利用到位后,我国可以全面建立合理的农地休耕制度,有利于现代全产业生态农业模式的建立。
 
  四、发展现代全产业生态农业,面临哪些问题?
 
  发展现代全产业生态农业, 还面临着一些障碍性因素。
 
  首先,我国农户经营规模虽然有所增大,但仍然不适应现代全产业生态农业的需要。
 
  我国农业生产的主体仍然是小农户。据我们调查,经营10 亩地以下的农户,往往是青壮劳动力在外务工,土地由家里老人代管。这部分农户在较长的时间里数量基本没有变化,说明他们流转土地的意愿比较低。进城门槛高,是决定这部分农户行为的主要因素。经营规模为10 亩——30 亩的农户,已经有显著的经济核算意识,他们要么放弃农业经营, 要么向专业农户方向发展,因此, 这部分农户总量在减少。而经营30 亩以上的农户有显著增加。2016 年,经营50 亩以上的农户占农业总户数的比例约为1.1%。这种情况不利于现代全产业生态农业发展。
 
  (资料来源:中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发展报告,神州土地研究院编著,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2017.12)
 
  其次,土地规划管理制度及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缺陷明显,阻碍现代全产业生态农业发展。
 
  调查发现,在土地流转中, 农户间小面积土地流转地租率约为大规模流转地租率的1/3 左右, 后一种地租率已经接近谷物生产中每亩地的纯收入。这种情形对扩大土地规模经营不利。这种情形的发生与农民对土地用途预期不确定有密切关系,归根结底与土地用途管理体制有关系。我国农地承包权不能转让给其他农户, 且农地承包有期限规定,致使耕地经营权出租多在8 年之内。这种情况也不利于耕地承租人采用生态循环技术。
 
  第三,农业及食品监管水平低。例如,检测技术水平低,相关立法粗疏,地方保护对监管有影响,监管部门权力配置不合理等,这类问题比较严重。
 
  第四,政府对农业技术进步的财政支持目标比较凌乱,政策的针对性比较弱。
 
  按生态农业的要求,技术进步可以分为:生态友好型技术, 例如成熟的经过严格检验的转基因技术;公害中立性技术,例如农业机械化技术;公害增加性技术,如过度使用地下水灌溉以及某些农药的使用。这些技术类型的采用,又与农户经营规模有密切关系。农业经营组织规模越大、产权强度越高,越有可能使用无公害技术。政府对技术使用的补贴,往往可能会扭曲价格,对技术进步影响不大。笔者在对规模经营农户调查时了解到,如果土地租期延长到20 年以上,他们自己可以负担生态循环技术的资本投入,不需要政府提供支持。政府要做的是底线管理,从源头上堵住公害增加性技术的使用。然而现实是,有关部门的生态循环农业技术支持政策显得过于复杂、凌乱,其效果可能难以满足期待。
 
  五、发展现代全产业生态农业,需要什么样的政策体系?
 
  发展现代全产业生态农业, 应考虑建立以下政策体系。
 
  (一)深化土地制度改革
 
  在农村地区探索建立“注册农业经营者”制度,鼓励符合条件的专业农户成为耕地流转交易主体。由政府或政府委托的第三方认证农村居民家庭主营农业的资格,并建立一整套信息管理制度,形成政府支持专业农户的基本手段。国家应该制定与“注册农户制度”相关的行政法规。在经济发达地区安排试点,探索土地承包权流转交易办法。农户土地承包权向他人流转后,与村集体经济组织脱离关系,不再成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仍然是社区成员,并享有平等获取公共服务的权利。
 
  简化土地功能区设置,划出几个较为简单的土地功能区,其中包括农业保护区、城市拓展区、生态建设功能区和生态保护功能区, 由不同层级政府分别管理。农业保护区由中央政府管理,城市拓展区由地方政府管理。通过这个办法, 稳定农业经营者和农村居民对土地用途的预期,降低地租率,更快扩大我国农业经营的规模化水平。
 
  (二)简化技术支持办法, 鼓励农业经营者实现自主技术创新
 
  1. 强化终端综合管理,弱化交易环节的财政补贴,为市场主体自主采用生态循环农业技术留下充分空间。政策上应该管气体排放和固废、管农产品残留、管土壤有机质变化与农区河道水质变化,针对这四方面的变化设计管控指标,建立奖惩措施。科学确定“终端数据”采集的办法。对于农业经营者具体采用什么技术,政府尽量不要干预,也不要对技术的适用性做出直接判断。终端数据与数据采集点的实际排放或生态循环改善可能有差异, 技术部门需要在一定区域里尽可能缩小这种差异。
 
  2. 创新对小农户的管理支持方法。政府尽量不要对具体的每个小农户生产经营的终端数据作出奖惩反应,而要对包括很多小农户的一个农业生产区域的终端数据作出反应,奖惩措施也根据区域的数据分摊到农户。为此, 要在小农户为主的农业区域建立“生态农业合作区”,政府只根据合作区的终端数据,确定对合作区的生态循环农业进行经济补偿或处罚。同时鼓励合作区内部建立相互补偿机制,防止小农户的“搭便车”机会主义行为(学者谭秋成曾提出,“社区内部补偿机制”应作为生态补偿的途径之一,补偿价格通过利益相关方博弈来实现,政府定价应该是一个“试错”过程)。如果这个区域规模不是太大,就会鼓励小农户在生态农业发展中进行联合。如果不这样做,便没有针对小农户的更合适的政策。
 
  3. 强化对农业科研机构的支持管理。可以根据农业区的终端数据,上溯其技术类型以及技术研究和服务机构,对技术推广效果好的研究机构给予鼓励。
 
  (三)针对现代全产业生态农业的农业经营组织政策
 
  逐步推动由小农与专业化服务商为主的农业经营体系,转向由专业农户、农户合作社和政府支农系统组合为主、其他涉农工商业主体为辅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在一定的时间内,培育出一批面对农民是合作社、面对国际市场是跨国公司的大型现代农业组织,大幅度提高我国农业全产业链竞争力。借助这些大型合作社,实现农业生产工艺流程标准化、农产品质量标准化、生态循环规范化,并促成农业全产业横向纵向的生态循环模式的全覆盖。
 
  由大型合作社承担政府的部分职能,并通过内部分工,使其成为全产业生态农业的监管主体、执行主体和技术开发主体。
 
  根据国内外经验,经营规模过小的农户不适合参加合作社, 或者说,小农户组成的合作社没有生命力。可以通过建立“地块组合社员制度”解决这个问题, 也就是在一个具有地域连续性的规模较大的地块上,将使用这块土地的所有小农户联合起来,组成“地块社员”,作为大型合作社的一个组合社员。“地块组合社员”通过内部协商,践行合作社的生态循环农业的技术规范。
 
  来源:《中国生态文明》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