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住建部、财政部、国家旅游局、国家林业局、国家农业部、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八大部委局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到特色小镇建设。
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文化小镇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单位发布的《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和《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等,都对中医药健康旅游做出了规划部署,鼓励中医药企业开发健康旅游产品,打造一批特色鲜明、优势明显的中医药文化小镇。
2、国家旅游局、国家林业局:旅游风情小镇、森林小镇
日前,国务院下发《“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提出将建设一批旅游风情小镇、森林小镇、低空旅游特色小镇。
在《“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中,着重提到了旅游+城镇化。根据该规划,“十三五”期间,将支持发展城市绿道、骑行公园、慢行系统,拓展城市运动休闲空间,加快推进环城市休闲度假带建设。将规划建设一批旅游风情小镇和特色景观名镇。
根据规划,“十三五”期间将大力拓展森林旅游发展空间,以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沙漠公园、国有林场等为重点,完善森林旅游产品和设施,推出一批具备森林游憩、疗养、教育等功能的森林体验基地和森林养生基地。鼓励发展“森林人家”、“森林小镇”。
3、国家农业部:农产品加工特色小镇
国务院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中提出,要求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质检总局等负责推进,加快建设农产品加工特色小镇,实现产城融合发展。
同时,农业部于2013年出台的《关于开展“美丽乡村”创建活动的意见》中,也涉及小镇建设内容。
4、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工业文化特色小镇
为了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弘扬工匠精神,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日前发布了《关于推进工业文化发展的指导意见》。该《意见》提出,将结合区域优势和地方特色,打造一批工业创意园区和工业文化特色小镇,有序推进工业文化城市、园区和企业试点示范。
5、住建部:美丽宜居小镇
截至2016年12月28日,住建部已连续公布了四批美丽宜居小镇示范名单。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2016年美丽宜居小镇、美丽宜居村庄示范工作的通知》,在各地自愿申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农委)择优推荐的基础上,经组织专家审查,确定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陆家镇等95个镇为美丽宜居小镇示范予以公布。
6、国家发改委、住建部、财政部:国家级特色小镇
根据住建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三部委《关于开展特色小镇培育工作的通知》要求,到2020年,全国将培育1000个各具特色、富有活力的休闲旅游、商贸物流、现代制造、教育科技、传统文化、美丽宜居等特色小镇。去年10月,住建部公布了第一批127个国家级特色小镇。
特色小镇申报流程:
1. 申报条件
特色小镇不是行政区划单元的“镇”,不具有镇一级行政管理职能,也不是产业园区、景区的“区”,而是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打造,具有明确产业定位、文化内涵、旅游业态和一定社区功能的发展空间平台。各市选定上报的特色小镇,在产业定位、规划建设、运作方式等方面,符合下列条件。
(1)产业方向:与当地产业集群发展相衔接,聚焦支撑其未来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以及地域传统特色产业和历史经典产业。根据资源禀赋和区位特点,每个小镇需明确一个主攻产业,突出“一镇一主业”。
(2)空间布局:一般位于城镇周边、景区周边、高铁周边及交通轴沿线等适宜聚集产业和人口的地域,相对独立于城市和乡镇建成区中心,原则上布局在城乡结合部。严格划定小镇边界,规划面积一般控制在3平方公里左右(旅游产业类特色小镇可适当放宽),建设用地面积一般控制在1平方公里左右。
(3)有效投资:三年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0亿元以上(商品住宅项目和商业综合体除外),金融、科技创新、旅游、文化创意、历史经典产业类特色小镇的总投资额可放宽到不低于15亿元,特色产业投资占比不低于70%,第一年投资不低于总投资的20%。
(4)功能定位:立足特色产业,培育独特文化,衍生旅游功能以及必需的社区功能,实现功能有机融合。一般特色小镇要按3A级以上景区标准建设,旅游产业类特色小镇要按4A级以上景区标准建设。实现公共WIFI和数字化管理全覆盖,建设现代化开放型特色小镇。
(5)运作方式: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特色小镇要明确投资建设主体,以企业为主推进项目建设,鼓励采取企业统一规划、统一招商、统一建设的发展模式。政府主要在特色小镇的规划编制、基础设施配套、资源要素保障、文化内涵挖掘传承、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加强引导和服务。
(6)综合效益:有效投资、营业收入、新增税收、市场主体数量、常住人口等实现爆发式增长,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创新创业平台。
2. 申报材料
(1)规划方案:有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环境功能区规划的特色小镇概念性规划,包括空间布局图、功能布局图、项目示意图,如已经开工的要有实景图,明确特色小镇的四至范围、产业类别。
(2)建设计划:有分年度的投资建设计划,明确每个建设项目的投资主体、投资额、投资计划、用地计划、建设规模、项目建成后产生的效益,以及相应的年度推进计划。
(3)业主情况:简要介绍特色小镇建设主体的公司名称、实力、资金筹措计划等。可附上已建成运营项目案例。
(4)扶持举措:特色小镇所在设区市、县(市、区)政府支持特色小镇建设的扶持政策和具体措施。
(5)基本情况:如实、完整地填写《特色小镇基本情况表》
3. 分批审核
根据申报创建特色小镇的具体产业定位,坚持统分结合、分批审核,先分别由省级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初审,再由省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联审、报省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审定后公布。对各地申报创建特色小镇数额不搞平均分配,凡符合特色小镇内涵和质量要求的,纳入省重点培育特色小镇创建名单。
4. 动态管理
特色小镇实行创建制,按照“宽进严定、分类审批”的原则推进。制定年度考核办法,以年度统计数据为依据,公布年度达标小镇,兑现奖惩政策;对连续2年没有完成建设进度的特色小镇,退出创建名单。
5. 验收命名
通过3年左右的创建期,对实现规划建设目标、达到特色小镇标准要求的,由省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工作联席会议组织验收,通过验收的认定为省级特色小镇。
来源:地产智库大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