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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讯
第二批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公示名单公布
发布时间:2017-06-14 浏览量:630
 

 
关于第二批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名单的公示
 
  依据《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建设管理办法》(旅办发﹝2017﹞41号)规定,在各地自愿申报和各省区市旅游委(局)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委员会书面审核、遴选陈述二轮评审,并经局长办公会审议,国家旅游局拟认定浙江丽水市等为第二批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7年6月12日至6月18日。
 
  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国家旅游局政策法规司反映,相关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地址和电话。
 
  联系电话:010—65201640
 
  邮箱:tgc@cnta.gov.cn
 
  附: 第二批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名单
 
  一、副省级和地级市(州)先行区
 
  1.吉林省长春市
 
  2.陕西省西安市
 
  3.辽宁省沈阳市
 
  4.浙江省丽水市
 
  5.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
 
  6.四川省凉山州
 
  7.贵州省安顺市
 
  8.江西省赣州市
 
  9.安徽省池州市
 
  10.山西省大同市
 
  二、县(区)先行区
 
  1.北京市门头沟区
 
  2.广州省大鹏新区
 
  3.湖南省南岳区
 
  4.重庆市万盛经济开发区
 
  5.天津市蓟州区
 
  6.上海市崇明区
 
  7.湖南省平江县
 
  8.广西壮族自治区巴马县
 
  9.河南省辉县
 
  10、云南省腾冲市
 
  11、云南省大理市

  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是指以“创新统筹职能、创新政策措施、创新产业引导”为指引,以市县政府为改革主体,以旅游业体制机制为改革内容,以实现旅游目的地整体发展为主要目标的旅游改革先行先试地区。先行区的旅游管理体制要实现质的飞跃,旅游业发展速度和质量要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发展成果要体现对经济和社会的综合贡献。
 
  首批20个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先行先试,在旅游“1+3”管理体制、旅游综合监管、旅游用地、旅游统计等方面大胆探索,取得了一批旅游改革成果。
 
  五项规定任务
 
  根据国家旅游局相关要求,首批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需承担5项规定任务,1-2项商定任务,并可根据实际自选4大任务中的项目进行改革创新。其中,规定任务主要包括:改革创新旅游业产业定位、旅游综合管理体制、旅游业发展引导机制、旅游公共服务体制、旅游市场监管机制等5项内容。
 
  商定任务主要有:改革创新景区管理体制、门票预约制度、旅游投融资体制、区域协调发展体制、考核评价体系、中介组织发展机制。自选任务主要有:探索创新旅游发展市场机制、探索拓展服务旅游业发展的新领域、探索旅游规划有效实施的机制、探索旅游目的地建设政策体系。
 
  七项政策支持
 
  1.支持先行区进行旅游用地改革。率先指导先行区开展旅游用地改革,落实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旅游局三部门出台的《关于支持旅游业发展用地政策的意见》。指导先行区开展旅游项目用地的分类管理,有效落实旅游重点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落实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用好未利用地、废弃地、边远海岛等地的用地政策,保障乡村旅游、自驾车房车营地、邮轮游艇、文化、研学旅游等旅游新业态的用地。
 
  2.支持先行区实行落地签、过境免签政策。进一步放宽旅游市场限制,简化出入境手续,支持设有口岸的先行区城市实行落地签、过境免签等政策,便利游客来往,延长逗留时间。
 
  3.在先行区优先复制自由贸易试验区旅游开放政策,优先推广旅游综合改革试点城市的经验。
 
  4.支持先行区发展旅游基础设施及旅游项目建设。2016-2018年,支持符合条件的先行区申报“国家旅游发展基金项目”,主要用于旅游厕所、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旅游区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及现有社会资源二次开发的旅游项目。
 
  5.支持先行区通过设立旅游产业基金等形式扶持旅游创业。支持各先行区搭建旅游投融资平台,扶持新兴旅游业态发展,推动旅游领域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先行区通过PPP模式投资、建设、运营旅游项目。
 
  6.对先行区改革事项提供智力支持。依托中国旅游改革发展咨询委员会、中国旅游研究院专家智囊,采取讲座、培训、专门咨询等方式,对先行区改革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7.根据先行区的需求进行重点支持。根据先行区开展旅游体制改革过程中提报的重大情况和重要问题,协调相关部门给予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