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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讯
海南“互联网+流通”推动产业转型
发布时间:2016-11-11 浏览量:379
  为加快推进我省流通创新发展和实体商业转型升级,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深入推进“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明确,鼓励零售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推进实体店铺数字化改造,由商品销售为主转向“商品+服务”并重。支持平台企业布局建设线下体验店,开展“网订店取(送)”、“预约上门”、“社区配送”等新业态模式,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尝试分享经济协同经济新模式
  分享经济是指将社会海量、分散、闲置资源、平台化、协同化地集聚、复用与供需匹配,从而实现经济与社会价值创新的新形态。《意见》提出,鼓励尝试发展分享经济新模式,建设闲置车辆、住房、二手资源等共享平台,优化社会闲置资源配置,降低社会经济发展成本,拓展消费新空间,激发新消费,扩大社会灵活就业。适应分享经济发展特点,创新政府管理和服务,激发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促进分享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鼓励发展协同经济新模式,通过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形式,提升上下游企业、创业者之间协作水平,实现创新创业资源的优化配置。支持创新工场、创客空间、社会实验室、智慧小企业创业基地等新型众创空间发展,鼓励各类开发区、产业集群、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辅导基地、大学科技园等创新载体,发展一批线上线下、孵化投资相结合的众创空间。加强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推进本土企业与互联网龙头企业及相关投资机构合作,发挥其产业整合和技术优势,向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开放平台入口以及计算、存贮和数据资源,使创新资源配置更加灵活精准,实现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为小微企业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
  推进电商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
  推进以海口、洋浦为双核心枢纽的物流体系建设,形成由物流园区、市县物流中心、乡镇货运站辐射末端构成的全省三级物流设施体系。将物流基地、物流配送中心、分拨中心、末端配送网点等物流基础设施用地列入市县总体规划,确保用地指标的落实。
  推进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建设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体验式智慧商圈。发掘我省历史文化及特色资源优势,结合全域旅游示范省、百个产业小镇和千个美丽乡村建设,打造骑楼老街、冯小刚电影公社、复兴城中国香街等一批特色商业街区。
  加快人工智能技术在家居、汽车、无人系统、安防等领域的推广应用,全力推进绿色流通和消费,加快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力争2017年底,在全省建设8个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8个县级物流配送中心、8个农村电子商务o2o品牌体验店、400个农村电子商务村级服务站。推进制定社区便民综合服务中心、15分钟便民服务圈等便民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鼓励采取先买后租、先建后租等措施,降低实体店铺租金,保障惠民便民商业服务设施低成本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