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发改版”的特色小镇。10月31日,发改委单独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美丽特色小(城)镇建设的指导意见”,从“加快建设”、没有建设目标、不是申报文件这三点看,这不是另一个版本的特色小镇,而是和7月20号在住建部网站上公布的由住建部、发改委、财政部三部委联合出台的特色小镇培育通知密切相关,这从发文名称的“加快”、“指导意见”也可看出。
但是,这和之前三部委联合出台的“通知”又有明显区别。第一,“指导意见”是针对发改系统发文的,只对发改系统有强约束力;第二,“指导意见”没有以三部委“通知”为发文依据,更不一样的是,“指导意见”重新纳入了“非镇非区”意义上的特色小镇,从而把特色小(城)镇分为特色小镇(非建制镇)和特色小城镇(建制镇)两大类;第三,“美丽特色小(城)镇”的表述实际上指代不明,之前特色小镇发展中心9月27日文章“特色小镇以外还有9类国字号的镇,都是些什么鬼”梳理了9类国字号的镇,字面上与之最接近的是“美丽宜居小镇”,但那是住建部主导的响应“美丽中国”而提出的,内容上也不是一回事,姑且认为这是比三部委“通知”适用性更广的囊括非建制镇的特色小镇和建制镇的特色小城镇建设的指导意见罢。
说了些啥?九个“新”
城镇发展新路径。总结推广浙江等地特色小镇发展模式,分类规划3类镇:1、大城市周边的重点镇,逐步发展成为卫星城。2、具有特色资源、区位优势的小城镇,培育成为休闲旅游、商贸物流、智能制造、科技教育、民俗文化传承的专业特色镇。3、远离中心城市的小城镇,发展成为服务农村、带动周边的综合性小城镇。发展范围锁定2类:以镇区常住人口5万以上的特大镇、镇区常住人口3万以上的专业特色镇为重点,兼顾多类型多形态的特色小镇。
产业发展新平台。加快发展特色优势主导产业,促进产业跨界融合发展,中心城市和都市圈周边的小城镇,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
经济发展新动能。以创新为根本动力,为“双创”服务,推进专业空间、网络平台和企业内部众创,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特色鲜明、富有活力和竞争力。
基础设施新支持。宽带、智慧、慢行交通、大城市市域铁路;交通、商业、休闲、住宅等注重开放功能等成为关键词。
公共服务新供给。尤其重视医疗卫生与教育,镇区人口10万以上的特大镇要按同等城市标准配置教育和医疗资源,其他城镇要不断缩小与城市基本公共服务差距。参照县级医院水平提高硬件设施和诊疗水平,鼓励在有条件的小城镇布局三级医院。推动市县知名中小学和城镇中小学联合办学。
美丽宜居新城镇。注重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三大污染”防治,注重旅游发展“美丽经济”,注重文化保护、挖掘、传承。
共建共享新模式。鼓励企业、其他社会组织和市民积极参与城镇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逐步形成多方主体参与、良性互动的现代城镇治理模式。
要素配置新通道。基础设施城乡联网、生态环保设施城乡统一布局建设,推进农村电商发展和“快递下乡”;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积极探索承接产业转移新模式,引导城镇资金、信息、人才、管理等要素向农村流动,推动城乡产业链双向延伸对接。
城镇发展新活力。户籍,全面放开小城镇落户限制;农民收益,建立健全进城落户农民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自愿有偿流转和退出机制;投融资,鼓励利用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金,共同发起设立美丽特色小(城)镇建设基金;研究设立国家新型城镇化建设基金,倾斜支持美丽特色小(城)镇开发建设;鼓励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小城镇通过发行债券等多种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强镇扩权,推动具备条件的特大镇有序设市。
怎么落实?重设计
“小城镇,大设计”。特色小镇发展中心认为,尽管小城镇的建设还谈不上“顶层设计”,但随着特色小镇与特色小城镇的要求和内涵越来越“多、深、细”,小城镇的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和制度设计将成为“双特”小镇建设成功攸关的重中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