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了解到,在中央政府的部署下,2016年度全国开发区综合考评工作正在开展,现在很多开发区正在处于密集的数据报送和材料申报工作。本次考评国务院高度重视,且对各地开发区极为重要,一些排名靠后的开发区将被淘汰或降级。
近期,在中央部署下,商务部正在开展国家经济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工作。国务院对2016年度的开发区综评工作高度重视,连续发了两个文件,开了两个电视电话会议,各地政府及相关部门也高度重视。早在今年4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完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考核制度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14号)。随手,国务院专门召开了全国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电视电话会议,对国家级经开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5月3日,商务部按照国办发〔2016〕14号文件要求制订并印发了《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办法》,规定考核评价工作每年开展一次。该评价工作每年开展一次,原则上当年6——10月开展。当然,商务部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考核评价周期、考核评价期间和完成时限作出适当调整。
据了解,此次考评对象为国务院批准的219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考核53项指标,考核结果实行动态管理机制。此次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设定产业基础、科技创新、区域带动、生态环保、行政交通五大类一级指标,53项二级指标。考核内容着重体现创新能力、品牌建设、生态环境、知识产权保护、投资环境等方面。涉及安监部门的,主要集中在行政效能这一块,即“是否独立设置安全生产机构”,提供开发区安全生产机构三定方案文件及印模。
接下来,商务部对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将实行“动态管理”,综合考核“末尾淘汰制”,实行“能上能下”、“能进能出”。评价结果作为商务部对国家级经开区实施动态管理的依据,对国家级经开区影响很大,对当年考核评价结果处于最后10名的国家级经开区,予以通报和约谈,指出其发展中存在的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责令整改;对连续两次考核评价结果处于最后5名的国家级经开区,建议降为省级经济开发区,按程序报国务院批准。我们了解到,一些省市的国家级经开区发展水平还比较低,部分经开区主要经济指标在全国排名靠后,部分指标甚至垫底,通报和降级的风险很大。
目前,全国各地的经开区都在准备此次开发区的数据采集和材料准备,很多开发区启动了考核评价工作,实行了“一把手牵头、分管领导主抓、专人固定负责”的制度,并由当地商务部门要切实牵头协调省直相关部门,为园区填报数据提供指导和帮助。
【附录】全国开发区考评工作部分专业术语
1、“四上”企业。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
2、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报告期末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
3、主营业务收入。指企业确认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的收入。根据会计“主营业务收入”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报。
4、限额以上指零住餐企业。指报告期末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年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和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
5、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指报告期末从业人数在50人及以上,或年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企业。
6、独立核算法人工业企业。指从事工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独立核算法人工业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承担民事责任;二是独立拥有和使用资产,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三是独立核算盈亏,并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
7、高新技术产品。指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范围内的产品。
8、工业。指从事自然资源的开采,对采掘品和农产品进行加工和再加工的物质生产部门。具体包括:(1)对自然资源的开采,如采矿、晒盐等(但不包括禽兽捕猎和不产捕捞);(2)对农副产品的加工、再加工,如粮油加工、食品加工、纺织、制革等;(3)对采掘品的加工、再加工,如炼钢、化工生产、石油加工、机器制造、木材加工等,以及电力、自来水、煤气的生产和供应等;(4)对工业品的修理、翻新,如机器设备的修理、交通运输工具(如汽车)的修理等。
9、第二产业。指工业(包括采掘工业、制造业、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和建筑业企业。
10、第三产业。指除农业、工业、建筑业以外的其他各业,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