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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讯
聚焦营改增试点 助力供给侧改革
发布时间:2016-03-24 浏览量:384
    2016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宣布,全面实施“营改增”,自2016年5月1日起,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的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这就意味着从5月1日起,增值税将全面替代营业税,已在我国实行了二十余年的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而持续了四年多的“营改增”试点也将正式收官。
    “营改增”作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前期试点已经取得积极成效。据全国掌握的情况看,包括原有的纳税人和新扩围的纳税人,行业税负全部下降。从我市情况看,去年全市因“营改增”减税4.22亿元。全面实施“营改增”后,减税效应进一步显现,纳税人将会享受到更多的改革红利,进而对我市经济转型发展、创新发展产生重要推动作用。一是实现了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基本消除了重复征税,打通了增值税抵扣链条,促进社会分工协作,有力地支持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二是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比较完整地实现了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有利于扩大企业投资,增强企业经营活力;三是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营改增”是财税领域打出“降成本”组合拳的重要一招,用短期财政收入的“减”换取持续发展势能的“增”,为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打下坚实基础;四是创造了更加公平、中性的税收环境,有效释放市场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和活力,有力推动产业转型、结构优化、消费升级、创新创业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3月21日,市国税局召开全市国税系统“营改增”工作动员会,安排部署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工作。市国税局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专门成立工作机构,公布24小时值班电话,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试点平稳推进。同时,开通邢台国税微信平台营改增专栏,并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广播、微信群等各种媒体媒介,多渠道广泛宣传营改增政策,帮助试点纳税人和社会各界了解试点新政策。
    河北省国税局、地税局已经完成了首批试点纳税人的信息交换,其中涉及邢台市四个行业移交户数为17286户。目前,各县(市、区)国税部门正在进行移交纳税人的户籍核查,此项工作将于3月底之前完成。4月份,将安排进行纳税人票种登记、一般纳税人登记、发票和申报系统的培训、税控器具和发票的发放等工作。全市国税系统将精心组织,严密部署,确保试点当月顺利开出发票,确保试点次月顺利申报,确保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工作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