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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常德市财政助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发布时间:2015-11-24 浏览量:682
  根据近日印发的《常德市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资金管理办法》,常德市财政设立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资金将助力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电子信息、生物和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点扶持常德市本级及市辖区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建已投产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有关奖励项目以及常德市委、市人民政府决定的有关事项。
 
  办法明确,引导资金主要采用无偿资助、奖励等扶持方式。对常德市本级及市辖区新建已投产且产生税收的项目,视其情况一次性给予一定额度的奖补,最高额度为50万元。对常德市本级及市辖区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无偿资助额度,按照核定的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单个项目不低于300万元,不含土地购置费用)的2%予以确定,单个项目无偿资助额度不超过50万元。对国家级园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给予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申报额度,经审核后对每个平台建设项目给予补助。对常德市本级及市辖区研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企业给予20万元的奖补,引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企业给予10万元的奖补。对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户数、产值、税收增长速度等综合考核后居前三名的区县(市)(含经开区、管理区)给予一定的财力奖补。
 
  办法还对申请引导资金项目的申报、审查、资金拨付程序以及资金使用与管理等方面予以了明确。